一、试点示范内容
围绕网络集成创新、平台集成创新、安全集成创新、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具体方向,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,通过试点先行、示范引领,探索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,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。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
(一)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工业企业、基础电信企业、信息技术企业、互联网企业、高校及科研院所、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。申报主体应在天津市内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。
(二)申报项目须符合《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》(见附件1)要求及示范方向,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,可复制、可推广,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。
(三)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(2年有效期)不可重复申报,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,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。
三、申报工作要求
(一)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。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、项目申报书(附件2)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(5~10分钟),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。
(二)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遵循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的原则,协助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,并统一出具项目推荐报送函。优先推荐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: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、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项目;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;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;四是在绿色低碳、安全生产、国际合作、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。
(三)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“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”和“申报主体责任声明”(详见附件2,封皮推荐单位请填写“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”),并按要求编制相关文字资料,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17:00前将项目申报书(纸质版胶装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)一式6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平台方向报送至信息技术发展处,河西区友谊路城市大厦1018室;网络方向、标识解析方向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方向报通信发展处,河西区友谊路城市大厦503室),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(申报书Word版、相关视频证明材料),逾期不再受理。
(四)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,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,试点示范期为2年。
四、联系方式
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处,李妍、马海娟,联系电话:83608067、83608095;
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,杨俊杰、苏浩,联系电话:83608051、8360806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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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?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
??????2.?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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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2021年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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